师院主页

200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0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关于编制2007年成人暑假教学安排表及补办毕业证等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函授站点                                                         返回成教院首页

 

喀什师范学院函授站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成人函授教育是我院实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成人函授教育得到不断发展,尤其是院外函授教育发展较快,为使我院的高等函授学历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确保函授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和函授教育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的精神和规定,进一步落实《暂行规程》,加强对函授教育辅导站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函授站的设置

1 、根据新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我院经与南疆各地、州友好协商并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后,依托符合资质的相关学校,设置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简称函授站),函授站在管理工作中,接受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 、我院与南疆各地、州相关学校协议设置的函授站,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

3 、函授站行政上隶属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函授教育部分)接受我院的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由成人教育学院归口管理,学院定期委派人员赴函授站检查、指导工作,并每年召集一次函授站负责人工作会议,沟通教学情况,交流经验,解决实际问题。

4 、根据各函授站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经与设站学校协商,确定函授站的人员构成,一般设正、副站长各一人,专职教务干事 1 — 2 人,其他工作人员由各函授站确定,报我院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备案后正式聘任。函授站站长由我院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站学校协调聘任,一般聘期三年,由我院发聘书,任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续聘。

5 、函授站的辅导教师由函授站推荐,报我院成教院审核任职资质后,正式聘用。主讲教师(本科)以我院在职教师为主,特殊情况下可由成教院与设站学校协商决定聘请其它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在职教师。

6 、各函授站须按年级、专业班设置班主任,班主任由各函授站聘任。班主任应经常与学员及其所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学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积极做好函授站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函授站的工作职责

1 、招生工作

( 1 )认真做好本地区招生的宣传工作,组织并指导当地考生做好考前准备,积极应考。

( 2 )负责每年向我院申报招生计划,以便我院编制成人学年招生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 3 )将考生名单编制成册,报我院成教院,并协助我院做好新生录取工作,未经我院允许,各函授站不得擅自招收进修生、超前生等。

2 、学籍管理工作

( 1 )根据我院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单和新生录取通知书,组织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将新生注册登记表,学生卡片和学生证填写清楚后报送我院成教院。

( 2 )按照报到注册确定的学生名单、每学年按时收取学费,对在籍函授学员进行注册,并在注册后一月内将我院应提取的学费报表和注册的学生花名册报送我院成教院。

( 3 )协助我院成教院认真做好学员成绩登记、报送、保存以及免修、补考、抽考、休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学员档案材料,协助我院建立函授学员学籍管理档案。

3 、教学管理工作

( 1 )每学期面授前向函授学员分发由我院统一订购的或自行订购的各种教材、教学辅导书等,收集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自学作业,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 2 )帮助并指导学员建立自学小组,制定自学计划,认真组织安排好面授前的辅导工作。

( 3 )根据寒暑假期的时间,配合我院安排、落实面授教学地点和考试场地,在一个月前将面授和考试的科目、时间通知学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 4 )制定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排定课程表,做好任课教师的上课登记和考勤,面授辅导结束后,及时将登记表和考勤记录报送我院成教院备案。

( 5 )要严格监督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对擅自更改授课计划和教学安排,特别是任意增减课时数、更换教学内容、教学不负责任的教师,函授站要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并及时将具体情况反映我院。

( 6 )在面授和考试期间,安排好学员的生活,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尽可能为学员往返提供必要的交通方便,帮助学员解决困难。

( 7 )积极做好函授学员面授辅导期间的考勤工作,并将每学期的考勤记录汇总成册,报送我院成教院备案。

( 8 )积极配合我院落实和做好抽查考点的各项考务、组织、安排工作。认真组织、安排院内的各科考试,做好各类考试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考试质量,选派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的同志协助监考工作,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做好考场记录。

( 9 )做好函授站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重视函授教学质量,做好学员各科考试成绩的分析,组织学员座谈,了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我院函授教学与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学年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我院成教院办公室。

( 10 )安排好我院选派教师的教学时间的食宿,并及时订好返程车票。

( 11 )做好各种教学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函授教学安排表”、“函授教学进程表”、“教学情况的记录”、奖罚学员的有关记载、追踪调查的有关资料等基本教学文件,都要认真入档、妥善保管,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函授教育工作,也为评估和评优工作奠定基础。

4 、政治思想工作

( 1 )做好函授学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了解和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学员中出现的思想波动和不稳定情绪,保证面授辅导期间的团结和稳定。

( 2 )按照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制止和批评不良现象,树立良好的站风、班风、学风,促进函授的精神文明建设。

( 3 )指导学员班级工作,经常组织学员座谈、交流思想、了解情况,为沟通师生间的教与学架设桥梁。

三、函授站的工作制度

1 、档案管理制度:函授站应将涉及本站工作的原始材料,包括:建站协议、组织机构、收费标准、经费管理、教学计划、教师情况、教学安排、学生学籍、考试工作、学生成绩等所有与函授站有关的基础材料整理汇总、归类建档,妥善保管。

2 、会务制度。成人教育学院每年应召开一次工作协作会议,邀请函授站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协调、解决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总结交流和研讨函授站工作经验,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

3 、工作汇报制度。各函授站应及时向我院通报招生情况、教学计划和总结、面授辅导情况、教师授课情况、教学安排情况、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学员学习情况等。

4 、工作联系制度。各函授站与我院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通过互联网络、传真建立日常的联系,汇报制度,在不具备的条件的函授站,除招生、教学、考务等业务外,至少每月电话联系 1 — 2 次。

四、函授站的经费来源与管理

1 、经费来源: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函授站的管理经费原则由设站单位自行筹集,同时函授站在既定比例的学费中,抽取一定比例使用于教学。

2 、经费使用:函授站的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支出,添加教学设施,改善教学条件,奖励优秀工作人员,结余经费应作为发展基金。

3 、经费管理

( 1 )函授站的经费预算开支等财务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的财务制度,经费支出由函授站站长一支笔负责。

( 2 )函授站应按照我院有关收费项目、标准与规定,及时收取学费,并按分成比例的规定,如期足额上缴学费,不得有拖延、隐匿、或超出收费标准与范围的现象。

五、函授站教师聘任

1 、在我院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函授站经我院的同意,受其委托,根据联合办学协议的规定,可以就除专业课以外的课程聘任教师。函授站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函授站还可以在设站单位、本地高校、科研机构聘任教师。

2 、函授站聘任的任课教师有函授站考查提名,经我院审核批准,发给聘书后,方可任教。

2004 年 10 月 25 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