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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2007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关于编制2007年成人暑假教学安排表及补办毕业证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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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 2007 年成人招生简章

喀什师范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座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喀什市东郊的吐曼河畔,是一所民汉合校、以维吾尔族学生为主的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高等师范院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南疆开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等师范院校,也是祖国最西部的一所大学。

  学院的前身是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 1962 年。 1978 年 8 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 2003 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学院成立四十五年来,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民汉合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校园环境优美,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质量较高,已成为南疆培养各族中学教师和各类人才的摇篮。

  学院教学机构现设有人文系、法政系、语言系、数理系、生命与环境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汉语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电化教育中心和网络管理中心。设有 25 个本科专业和 11 个专科专业。现有教职工 934 人,其中,专任教师 643 人,正副教授 162 人,具有硕士学位者 135 人,常年聘有 2 名外籍英语教师。

  学院图书馆藏书 75.4 万册。已建成 3300 个信息点的计算机校园网,通过专线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及 INTERNET 网连接。学院占地 310230m 2 ,固定资产 24824.78 万元。

  喀什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开始于 1985 年,至今已有二十二年的历史。成人教育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是全面负责学院成人教育的教学实体,是喀什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人教育依托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历经二十多年的努力和探索,逐步形成了以学历教育为主体、集函授、业余、脱产、继续教育、专业进修和培训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的成人教育体系。现开设 18 个专科升本科专业, 23 个专科专业,成人学生已有 4629 人。同时经过自治区教育厅的批准,在巴州、阿克苏、莎车、和田等地(县)设置了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并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学院不断深入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贯彻从严治教的办学方针,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从教育目的、教育思想、培养目标、管理体制、教育过程、教学原则、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性工作,使学院成人教育办学进一步规范。

  学院完善的教学计划、严格的管理制度,可靠的教学质量,成为南疆各族中学教师和各类人才进一步深造的理想之地。

   

喀什师范学院 2007 年成人招生章程

  成人招生工作是高等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高素质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青年,提高学历层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喀什师范学院成教院设立在院本部,另在库尔勒市巴州师范学校、阿克苏师范学校、莎车师范学校、和田教育学院等地设有函授教育辅导站。

  第二条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民汉合校、以维吾尔族学生为主的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直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属自治区公办师范院校。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 喀什师范学院成教院面向全疆招收成人脱产、业余、函授本、专科学生。今年,学院根据自治区招办的有关安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四条 招生数量和学制

  今年计划招收成人本、专科学生 1500 名,其中本科 1000 名,专科 500 名。专升本科、专科脱产学制二年,业余、函授学制三年。

  第五条 招生对象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应届、往届、中专,普通、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成人专科应届、往届毕业生及专科学历的各类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均可报考,其他具有成人高考资格的各类人员。

  第六条 报考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凭本单位证明信,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毕业证,到当地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第七条 身体要求

  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宜集体生活的传染病,精神病等。

  第八条 考试科目

  专 科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

  专升本科 文史类:外语(基础汉语)、政治、大学语文

  理工类:外语(基础汉语)、政治、高等数学 (二)

  艺术类:外语(基础汉语)、政治、艺术概论(民语言考生:大学语文)

  法律类:外语(基础汉语)、政治、民法

  体育教育:外语(基础汉语)、政治、教育理论

  第九条 录取规则

  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挡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同时,学院建立、健全了校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录取当中实行志愿优先,分数级差的方法进行。即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人数不满,则在下一志愿按同样法则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2000[28]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对成人收费标准做了下调。今年我院成人学生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

(一)专升本科:

  文科类专业 脱产 2650 元 业余 2450 元 函授 2550 元

  理科类专业 脱产 2850 元 业余 2650 元 函授 2850 元

  外语类专业 脱产 3150 元 业余 2850 元 函授 3050 元

  体育类专业 脱产 2650 元 业余 2550 元 函授 2550 元

  艺术类专业 脱产 4050 元 业余 3550 元 函授 3350 元

(二)专科

  文科类专业 脱产 2600 元 业余 2400 元 函授 1700 元

  理科类专业 脱产 2800 元 业余 2700 元 函授 2200 元

  外语类专业 脱产 3200 元 业余 3100 元 函授 2700 元

  体育类专业 脱产 2700 元 业余 2500 元 函授 2100 元

  艺术类专业 脱产 3700 元 业余 3600 元 函授 3200 元

二、其它费用:

  教材费预交款: 150 元 / 年(根据使用情况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录取和严格的门卫制度,录取期间,场内的录取人员及录取场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其他有关人员必须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录取场,没有办出入手续者,门卫有权拒绝出入。

  第十三条 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实施的招生阳光工程“六公开”、“三监督”的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参加现场录取的录取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场地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审档要严肃认真逐个进行。对考生电子档案中属于个人信息的内容,不得擅自公开。在未完成录取任务前,院校录取人员一律不得擅离录取场所。

  第十五条 在录取场内,严禁个人使用手机、 BP 机等通讯工具。因工作需要携带 BP 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录取场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录取场的规定,不得向录取场外泄露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秉公执纪;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参加招生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有碍公正执行招生工件的宴请、礼品或礼金;不得向考生家长索要礼品或礼金。对于违反招生规定及有关原则,并查有实据的,将按照招生监察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所录考生经复查合格后,即为我院正式注册学生,享受我院正式学生的所有待遇,同时也应遵守大学生有关政策法规。

  第二十条 学生被录取后,应按时到校报到上课,且按国家规定交纳学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喀什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联 系 人:韩明昌 田华

  邮政编码: 844006

  咨询电话: (0998)2892215 、 2890948

             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 年 6 月 24 日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对象

  成人本、专科班拟招收在职、从业人员及待业人员为主,其中:

  专升本科班:普通专科、成人专科的应届毕业生及有专科学历的各类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专科班:普通、成人中专,普通、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二、 报名时间、办法、地点

  1 、报考专科的考生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 至 9 月 5 日 持身份证、学历证及单位介绍信到喀什地区招办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 、报考专升本科的考生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 至 9 月 5 日 持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喀什地区招办报名点或到喀什师范学院成教院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地点、时间、科目

  1 、报考专升本科、专科的考生均在各地、州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2 、考试时间: 2007 年 10 月 13 日 — 14 日。

  3 、专科考试科目: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英(汉)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英(汉)语

  4 、专升本科考试科目:

  文史类:英语(基础汉语)、政治、大学语文

  理工类:英语(基础汉语)、政治、高等数学(二)

  艺术类:英语(基础汉语)、政治、艺术概论(民语言考生:大学语文)

  法律类:英语(基础汉语)、政治、民法

  体育教育:英语(基础汉语)、政治、教育理论

  政治科时事部分的考核范围为: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

  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各族考生必须参加术科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习方式

  脱产班:全脱产周一到周五学习;

  业余班:每周六、周日学习;

  函授班:在寒、暑假各面授考试一次,每次 20 天。

 五、录取与毕业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成人统一考试,学院按国家规定要求录取。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完本、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发给国家教育部验印的高等教育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学院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六、学院地址:

  喀什市阔纳乃则尔巴格路 463 号(可乘 17 路中巴直达)

  联系电话:( 0998 ) 2892215 2890948 2890816

  邮政编码: 8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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