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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喀什师范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工作总结
新世纪,随着现代教育观念、教育思想的转变、接受继续再教育、更新观念、充实新的知识,是每个现代人的生存之本。地处南疆地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深感责任重大。多年来我院积极响应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南疆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先后圆满完成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县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培训和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任务,参加培训的教师近万名,培训工作受到各族中小学教师的广泛好评。
一 . 基本情况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 00 一年二月(四个寒暑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我院承担了喀什地区(疏勒、疏附、英吉沙、叶城、岳普湖、伽师、塔什库尔干)七个县、克州(阿图什、阿克陶、乌恰、阿克奇)三县一市“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县部分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培训任务。四次合计培训中学教师 1786 名,培训专业有:维吾尔语言文学、汉语言、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每次培训时间均为一个月,培训形式为全日制。
2002 年四月二十日至七月十五日、 2003 年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三十一日,根据新教师办( 2003 ) 03 号文件精神,我院承担了喀什地区(汉族幼教、小教、初中教师和各族初中教师 2500 余名)、阿克苏地区(汉族小教、初中教师和各族初中教师 1400 余名)、克州(民汉初中教师 300 余名)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任务,共培训五期合计 4200 余名。培训课程:教育学 54 学时、心理学 54 学时,每次培训时间均为 15 天,培训形式为全日制。
二 . 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工作
(一)“工程”项目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第七号令《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县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院及时与喀什地区教育局、克州教育局共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就两地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周密地部署。院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任务,加强了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了院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根据自治区“工程”项目培训要求制定了各专业培训教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为给受训教师创造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在安排教室、教师、配备食宿等方面都做了特殊的安排,确保假期水、电、暖的正常供给。教学上组织各系的优秀骨干教师授课,并配有辅导教师负责晚自习的辅导工作,在用足用好学院各种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同时、还投入几十万元购置了新的仪器设备,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培训)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工程”项目培训管理要求,学院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培训工作的全面管理,保证了(培训)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非师范类(毕业)教师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教育工作
根据新教师办( 2003 ) 03 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通知》精神,我院及时与喀什地区教育局、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克州教育局联系并共同协商,根据三地州参训教师的具体情况,对整个培训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1 、喀什地区:由于参训教师多,所在县分布广,汉族教师分三个层次,经认真研究,制定了如下的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汉族初教、小教、幼教, 民族初教
培训学校及培训时间:
( 1. )喀什师范学院:
汉族幼教、小教:一期 4 月 20 日— 5 月 5 日
汉族小教:二期 5 月 6 日— 5 月 21 日
民族初教:三期 5 月 22 日— 6 月 6 日
( 2. )疏勒县培训学校:
民族初教:一期 4 月 20 日— 5 月 5 日
二期 5 月 6 日— 5 月 21 日
( 3. )叶城县培训学校:
民族初教:一期 4 月 20 日— 5 月 5 日
( 4. )巴楚县培训学校:
民族初教:一期 4 月 20 日— 5 月 5 日
( 5. )莎车县培训学校:
民族初教:一期 5 月 1 日— 5 月 15 日
培训教师:全部由喀什师范学院政史系、马列部教育教研室选派
2 、阿克苏地区:
培训对象及地点:汉族小教、初教(阿克苏地区财校)
民族初教 (阿克苏地区教育学院)
培训时间: 2002 年 5 月 1 日—— 5 月 14 日
培训授课教师:汉族全部,民族 50% 由喀什师范学院选派。
3 、克州:
培训对象及地点:汉族小教、初教(喀什师院)
民族初教 (喀什师院)
培训时间: 2002 年 6 月 25 日—— 7 月 12 日
院党委、行政同样高度重视此项培训任务,加强了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在学院教室、学生宿舍紧缺的情况下专门研究调整,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 (培训)教育工作的经验总结
(一)正确的领导,精心的组织
有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有关系、处、科、室领导及干部的精心组织实施,是我院圆满完成(培训)教育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多年来,学院始终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为南疆各地、州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教师的神圣职责,每期培训工作,从院领导到有关的系、处的领导都十分重视,目的明确,措施到位,认真研究制定计划,安排部署培训的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工作落到实处,从学习环境到生活条件都能使受训教师安心地学习。
(二)明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高等教育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使受训教师在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三)明确的培训目标
中小学教师各种类型的培训,其内涵都是接受继续再教育,而决不是为教师资格的认定走过场。通过培训,,提高受训教师的理论文化素养,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开拓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了解现代教育的新思想、新内容、新方法,使受训教师的综合素质有一定的提高,在工作岗位上更加有效地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
(四)根据具体情况完善培训内容
1. 原则上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培训计划、教学内容及教育部、教育厅编写或指定的课程教材实施教学,辅以各专业教师根据对中小学教材深入研究后编写的辅导材料。
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对学习汉语的要求和南疆地区的实际情况(民族教师多),充分发挥我院的优势,开设了( HSK )汉语水平考试方面的指导性培训。一方面强化了受训教师学习汉语的意识,一方面提高了 HSK 的应考能力。
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我院给每期受训教师就《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坚决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和影响》、《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作坚决斗争》等问题,安排了专题报告。
(五)规范的管理
1. 学籍管理
我院根据各地州教育局制定的培训计划(包括参训县(市)、教师数、民、汉数、学校类别等),按规定时间凭入学通知办理注册手续,填写教师培训学籍卡片,并将学员的各门课程成绩填入学籍卡片,结业时,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填写《登记手册》、《登记表》、《登记卡》、《申报表》、《成绩表》等,并按规定留档,交有关部门、学校和个人保存。
2. 教学管理
( 1. )教学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制定的(培训)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并按教学要求授课。选聘教师都是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教学经验和能力、并熟悉中小学教学的教师(讲师以上职称)授课。
( 2. )制定有严格的(培训期)考勤制度,考勤结果与学员能否参加考试或考查直接挂钩,培训结果将考勤情况报送学员所在地教育局。另外,学院有成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学员参照执行。
( 3. )建立了培训教学班档案,主要有:培训制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学员花名册、成绩表、审批报表等。
四 . 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与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的联系与沟通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是负责全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再教育、假期培训的领导部门。几家教育部有关教师接受继续再教育的政策法规、宏观调配、教育规划、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都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统一按排部署的。我院在承担南疆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面要加强与师资管理处的联系和沟通,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教师继续再教育的工作计划和发展动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另外,申报喀什师范学院“南疆地区教师培训中心”定点单位,望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领导给予大力支持。
(二)加强与南疆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和协作
多年来,为搞好教师培训工作,我院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方面与南疆各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均有一定的联系,相互协作也很愉快。今后为使南疆各类教师培训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开展,我们将加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一方面及时了解各地、州教师培训规划情况,以便我们列入学年计划,另一方面通过反馈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搞的更好。
(三)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师培训
为了规范成人教育办学行为,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我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成人教育(培训)管理有章可循,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为规范我院成人教学(培训)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各类教师培训在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和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为此我们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以保证把各类教师培训工作搞得更好。
喀什师范学院
2003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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