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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成人(函授)教育教材管理办法
一、我院成人(函授)学员所用的教材、资料等,均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订购供应。任课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硬性向学员出售教材、自编辅导读物等。
二、学员必须在第一学期报到注册时(预)交清教材费,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如因中途休学、转学、退学终止学习,则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结清教材费。
三、不按期交纳教材费的,不准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四、为确保成人学员的教材及时供应,各系(部)、函授站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成人教材预订报表》。
五、教材、资料等,由成人教育学院按交费注册的学员数发散,各班班主任按时领取发给学员。讲课教师和辅导教师使用教材、资料,由授课班级负责(费用)。
六、教材、资料按学期计划供应,凡预定和发出的教材、资料,概不退还(质量问题可退换),数量不够可补订。
七、每学年期所发的教材、资料等,成人教育学院于学年末全部清理,发给各系(部)、函授站《本学年发放教材目录及费用结帐单》,供学员查对,并作为教材费的依据。
八、校外函授站教材由我院统一订购供应的,按此《管理办法》执行。教材自行订购的,必须制定相应的教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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