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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体育系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造就人才的梯队建设,我系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1. 青年教师须指派老教师专人指导(两年)才能独立承担上课任务。
对于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在教研室内部实行中、老年教师指导青年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指导初级职称教师的制度,加强教研室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确定出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以促进青年教师在教学上尽快成熟。在指导教学过程中要有计划、分阶段进行指导。两年后方可竞聘上岗(特殊情况除外),才能承担教学任务。在被指导期间可安排辅导员工作。
2. 青年教师高学历再学习
体育系积极鼓励广大青年教师参加研究生考试,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工作两年以后,方可申请报考研究生。对于考取研究生者,上学期间的所有费用,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系里要相应承担部分。对于读完研究生的不返回原单位工作者,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3. 进修学习
我系的进修方式:师资培训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和“三个为主”的原则。“四个结合”是;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相结合;钻研理论与教学相结合;队伍的合理结构与动态平衡相结合;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三个为主”是:国内为主,在指为主,自学为主。
4. 课程大比武
在我系开展教学能力大比武(理论和技术),特别是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青年教师因在大比武中虚心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主业课程和基础课成。大比武可全系范围或教研室范围开展,给青年人创造一个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学习平台。
5. 语言培训班(汉:英语;民:汉语)
语言学习是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汉族教师学习英语等语种达(国家指定的语种)三级或四级水平;民族教师学习汉语水平达六级或八级,须有相关的证书。民族教师鼓励学习国家指定的语种。外派学习语言在系内青年教师中择优。
6. 汉语上课检查
民族青年教师在上岗之前,须过语言关,凡没有达到汉语八级水平的教师一律不能上岗教学。对于已上岗的青年教师系、教研室组织听课评价,凡达不到汉语授课要求的教师一律停课,直到达到要求方可上课。
7. 参加学院比赛
青年教师要多参加学院的青年教师课堂竞赛活动,从中锻炼、学习和提高自己,系里在参赛的青年教师中选择优秀者代表体育系参赛,对于取得优秀奖(一等奖)的青年教师除学院奖励外,系里同时也给予相同的奖励和表彰。
8. 竟聘上岗
体育系青年教师通过上述培训的或已达到竞聘要求的可提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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