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 供需见面 " , " 双向选择 " 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 )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 )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 )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 )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 )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 )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人: 阿布都如苏里

通信地址:喀什市阔那乃则巴格路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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