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州级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州回民中学、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院、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73 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 一 ) 招聘岗位、计划
昌吉州第二中学高中学科教师 8 名,昌吉州回民中学高中学科教师 19 名,昌吉州人民医院医护人员 27 名,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疗医技人员 17 名,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人员 2 名。
详见 昌吉州州级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
( 二 ) 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 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 具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 毕业生年龄在 30 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 40 岁以下;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应聘报名的毕业生应具有新疆户籍,社会在职人员户籍不限。
2 、其他条件
详见昌吉州州级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招聘单位可根据本简章要求,制定各自的具体招聘简章,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 、符合各招聘单位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填写考试报名表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具体职位报名人员的年龄界定,均以报名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招聘有关事宜,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报名时间: 2008 年 1 月 12 日 起, 2008 年 1 月 18 日 截止。
4 、报名地点:昌吉州人才市场(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乘 40 路公交车或乘 1 路、 2 路、 4 路转 40 路公交车政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事业单位人员应知应会,均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 3 天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领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缴纳报名费 15 元 / 人 , 考试费 40 元 / 门。
2 、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试用书在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有售;事业单位人员应知应会内容可在昌吉人事网( www.cjrs.gov.cn )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指南 ” 中浏览下载。
3 、根据《关于转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 2004 〕 133 号)精神,由县市人事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组工作的毕业生,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 , 具体为 : 在农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加 5 分 , 最多不超过 15 分。符合招聘条件的选派生,凭县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州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后加分 ;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 10 分。对以上两种条件均符合的考生,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面试及实务操作
1 、面试及实务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面试、实务操作成绩所占具体比例,由招聘单位在具体招聘简章中明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 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实务操作人员。
2 、笔试、面试及实务操作成绩通过昌吉人事网、招聘单位所在地张贴等形式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及实务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不受 1 : 1 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进行考核。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人员,一并进入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通过昌吉人事网、招聘单位所在地张贴等形式公示,公示期 7 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七)聘用
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州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州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
( 一 )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昌吉州第二中学 0994—2343900
昌吉州回民中学 0994—2341540
昌吉州人民医院 0994—2351770
昌吉州中医医院 0994—2337428
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94—2292469
( 二 )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昌吉州教育局 0994—2342663
昌吉州卫生局 0994—2334669
昌吉州党委人才办 0994—2321767
昌吉州人事局 0994—2357530 2337482
昌吉州监察局 0994—2345923
昌吉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 八年一月三日
昌吉州州级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1 |
昌吉州回民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A |
2 |
汉语言文学 |
| 高中语文教师B |
1 |
汉语言文学 |
| 高中语文教师C |
1 |
汉语言文学 |
| 语文教师兼秘书 |
1 |
文秘专业 |
| 高中数学教师A |
1 |
数学教育 |
| 高中数学教师B |
1 |
数学教育 |
| 高中数学教师C |
2 |
数学教育 |
| 高中英语教师 |
1 |
英语教育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教育 |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生物 |
| 高中体育教师 |
1 |
体育 |
| 高中政治教师 |
3 |
政治 |
| 高中地理教师 |
2 |
地理 |
| 计算机教师 |
1 |
计算机 |
2 |
昌吉州第二中学 |
高中数学教师 |
2 |
数学 |
| 高中语文教师A |
1 |
中文 |
| 高中语文教师B |
1 |
中文 |
| 高中英语教师A |
1 |
中文 |
| 高中英语教师B |
1 |
英语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 |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 |
3 |
州中医医院 |
临床医生 |
2 |
中西医结合全科方向 |
| 临床医生 |
1 |
| 临床医生 |
2 |
中医医疗或针灸 |
| 影像医生 |
2 |
影像 |
| 影像技师 |
1 |
影像 |
| 药剂师 |
2 |
中药学 |
| 药剂师 |
1 |
中药学 |
| 检验师 |
2 |
检验 |
| 检验师 |
1 |
检验 |
| 感染管理医生 |
1 |
预防医学 |
| 医疗器械维修 |
2 |
医疗器械维修 |
4 |
州人民医院(州紧急救援中心) |
临床医疗 |
8 |
临床医学 |
| 医学检验 |
1 |
临床医学检验 |
| 药剂 |
1 |
药学 |
| 中医软伤 |
1 |
中医软伤 |
| 临床麻醉 |
1 |
临床麻醉 |
| 医学影像 |
2 |
医学影像 |
| 临床护理 |
9 |
临床护理 |
| 医疗器械维修 |
1 |
医疗器械维修 |
| 网络信息管理 |
1 |
网络信息管理 |
| 会计 |
2 |
财务 |
5 |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共卫生管理 |
1 |
卫生事业管理 |
| 疾病预防控制 |
1 |
预防医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