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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 ○○ 八年度空军招收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的
通 知
各系学生:
空军招飞工作局兰州选拔中心于2008年面向普通高校大学生招收空军飞行员,希望有志愿参加空军,且符合身体条件的毕业生和理工类本科二年级学生积极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收对象
1 、 2008 年本科毕业,且能获得学士学位的男生,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 1984 年 7 月 1 日 以后出生)。
2 、 2008 年理工类本科二年级男生 ( 不含体育类专业 ) ,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 1986 年 7 月 1 日 以后出生)。
报考对象必须是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本科二年级学生应完成教学大纲的学习内容,学业成绩优良。报考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飞行事业,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选拔标准,未婚。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 3 月1日前 到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见后表,也可登陆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报名地点: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楼五楼 507 室)
报名电话: 0991-4332194
身体基本符合条件的学生于 2008 年 3 月到兰州选拔中心参加全面检测,全面检测和政审合格者将于 2008 年 6 月到北京参加空军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查和审批录取。
空军航空大学报考条件
一、 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为 1984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为 1986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
二、身体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 五查 ” 内容和标准 )
1. 身高: 165 厘米~ 185 厘米之间;
2. 体重: 52 公斤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 ;
3.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 138/100 毫米汞柱;
4. 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 (C 形 ) 表 1.0 以上或 E 字表的 5.0 以上;
5. 色觉:无色盲,色弱。
( 二 )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
1.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有纹身、刺字者。
2.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 有慢性胃肠病 ( 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 ) 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 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 ( 羊角疯 ) 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 有口吃 ( 结巴 ) 者。
9. 有梦游症 ( 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 ) 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 乘车 ( 船 ) 恶心、呕吐者。
12. 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 斜视者。
14. 有夜盲者
三、心理选拔条件
1.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 心胸开阔,性格开朗;
3. 大胆果断,意志力强。
4. 情绪稳定,自制力强;
5. 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 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考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秀,现实表现良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报名:
1.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 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信奉 “ 法轮功 ” 等邪教组织的;
3. 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4. 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5. 有恋爱对象的;
6. 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考生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考生自愿,家长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