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简介

武警新疆边防总队驻守在祖国的西北边陲 —— 新疆,是一支集武装、执法、涉外于一身的公安现役部队,主要担负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户籍管理;代表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反内潜外逃、缉毒、查控等一系列任务,作为一支英雄的部队,武警新疆边防总队始终战斗在反分防渗、反恐维稳的最前沿,被誉为“中华之剑、国门卫士”。

接收专业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实施细则》和当年下发的接收计划通知中的条件、要求更改)

门类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哲 学

哲学等专业

2

法 学

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等专

30

教育学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运动训练等专业

10

文 学

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乌尔都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

18

理 学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心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等专业

12

工 学

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刑事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等专业

15

医 学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药学等专业

8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5

公安专科

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刑事技术、公共安全管理、禁毒、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专业

50

接收条件和要求

1 、学历条件:必须为国家 “ 211” 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公安专科无学位证)。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 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委培、自费、自学考试、国(境)外学习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重修和补考课程累计 4 门以上或 1 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 、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 、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 170 厘米 ,女性身高 160 厘米 。每一眼裸视力在 4.8 ( 0.6 )以上。  
4 、年龄条件:公安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 23 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 8 月 31 日 。  
5 、拟工作岗位:基层边防一线指挥管理、政治、后勤、边防管理、边防检查工作岗位。  
6 、其它:毕业生接收入伍后,要经过不少于 3 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中实行全程淘汰。要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 5 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

2、 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 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4、 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 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享受待遇标准

1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规定,接收大学毕业生干部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从入伍的当年 6 月 30 日起算。 

2 、见习期满合格的大专生,定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3 、在住房、医疗、福利、探亲休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计算住房补贴和选择自主择业时,在校学习时间可按军龄计算。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 、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 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 本科以上学历 ) 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 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 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 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 、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 、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接收方式和程序
1 、 报名。 有意者请登录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网 (www.xjbfrj.com) ,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个人资料投寄工作,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2 月 28 日 。
2 、 考核。 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到我总队工作的毕业生,由我总队对其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 2008 年 3 月份的面试、政审、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 签约。 以上项目均合格者,根据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对象按照通知要求,于 7 月 10 日前 将所有档案材料(含高中档案、入党团志愿书、高考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等)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报到证送达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审查。
4 、 报到。 审查合格者,根据通知,按时到入警大学生培训点报到。

联系地址: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1551 号)  

联系电话: 0991―2577828 传 真: 0991―8512113

邮 编: 830001

 

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人: 阿布都如苏里

通信地址:喀什市阔那乃则巴格路463号
邮政编码:844006
联系电话:0998-2890007
电子邮件:kssyjy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