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院各系及社会补助 是我院教育改革的一项 重要举措,也是资助我院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政策。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具有喀什师范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一 . 具体条件:

1. 凡是我院在校学习的普通本专科生,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端正、积极向上,都可申请深圳助学金。

2. 对于来自农牧区和国家、自治区贫困县乡的学习上努力进取的学生,学校将优先考虑。

3 、父母双亡,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虽有经济来源,但数额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

4 、父母一方亡故或失去劳动力,另一方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

5 、父母双方残疾或长期卧病,家庭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

6 、家庭生活困难,本人依靠勤工助学维持学习和生活,但月收入不足 20 元者。 

7. 触犯学院规章制度、条令、条例或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无申请资格。

8. 学习主观上不努力 , 必修课一门补考不及格 , 选修课两门补考不及格者,申请资格。

9 、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差 , 不遵守校纪校规但又达不到受警告处分程度者 , 申请资格。

二、 各系及社会补助

1 、要求申请 各系及社会补助 金的学生,首先自己要写特困补助申请书,交给所在班班主任,班主任组织本班班、团干部考核申请特困补助的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学习表现,将考核结果及初步意见在全班公布于学生,学校鼓励学生检举弄虚做假、骗取特困生补助费和将补贴用于不适当消费的行为。对被检举者将依据上述规定不给予审批。

2 、各系步以班为单位让申请 各系及社会补助 金的学生填写申请登记表,然后统一在系里作出公式,并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反映这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 、将所有发放所有申请 各系及社会补助 金的事宜 , 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后提出书面意见 , 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勤工助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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