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高等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 重要举措,是增强大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劳动技能,培养自立精神,促进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良好形式。学生勤工助学是指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与校内科技、文化服务等劳动,培养实践能力,并获得合理的报酬,以补充在校学习生活费用的各类活动。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引导勤工助学活动顺利开展,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 、勤工助学学生的推荐条件:

( 1 )本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2 )遵纪守法,思想表现好;

( 3 )能完成学习任务;

( 4 )家庭有经济困难学生;

2 、勤工助学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节俭。 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需本人申请,班主任和系上同意,经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审批同意。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还需向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领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表》,佩带身份相符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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