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师范学院2006年度感动校园十佳”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各系部:
多年来,随着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我院大学生中也不断的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物,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先进的事迹为学院赢得了荣誉,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树立典型,学习典型的要求,更好的发挥榜样和模范的作用,鼓励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构建和谐校园,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喀什师范学院2006年感动校园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递真情,感动校园
二、活动目的
传递真情共成长,感动校园享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06年12月1日-2007年4月1日
四、活动范围
我院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五、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可通过系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十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社团、宿舍、运动队等),最终选拔出十名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
“十佳”应在以下方面之一表现特别突出:
1、钻研方面:敢于拼搏,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突出的典型。
2、自强方面: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全面发展的典型。
3、创新方面:肯于钻研,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典型。
4、奉献方面:关心学院和系部的发展,关心和帮助他人,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典型。
5、荣誉方面:勇于拼搏,在文化、体育、艺术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光的典型。
六、评选过程
(一)宣传酝酿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将评选通知发至各系部,同时,利用学院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2、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应成立评选小组,以评选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和制定本单位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3、各系部接到通知以后,也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评选工作的影响力,注重激发广大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同时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部的先进典型,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系部推选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
各系部应按照评选要求和本系部推选方案组织开展推选工作。
1、推荐工作原则上由两个渠道进行。可由班级推荐,学生个人或团体也可以直接向系部推选小组自荐。无论何种形式,都需要登陆学生工作部、团委网页,下载并填写“感动校园十佳推荐(自荐)表”交部推选小组。
2、各系部应于12月20日前根据本系部特点,组织系部“感动校园十佳”的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本系部“十佳”的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最优秀,事迹最突出的1-2名,作为候选人代表本系部参加院级“十佳”评选,候选人名单须在系部张榜公示。
3、12月31日前,各系部将本单位推荐的“感动校园十佳”候选人材料(文字版、电子版)交院团委李新龙处。材料包括:系部推荐意见、“感动校园校园十佳”推荐(自荐)表及参评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实绩突出)。
(三)院级评选阶段(2007年1月1日-20日)
1、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团委、相关部门领导、老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院级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和组织院级评审工作。
2、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宣传,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3、评选出“喀什师范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并进行公示。
(四)宣传推广阶段(3月5日-4月1日)
1、组织专人深入挖掘“感动校园十佳”的事迹,形成宣讲材料,制定宣讲计划,组建“十佳”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宣讲,同时,通过网络、广播、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氛围。
2、举办“喀什师范学院感动校园十佳”颁奖晚会,对“十佳”进行表彰奖励。
七、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感动校园十佳”的推选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学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候选人在本系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2、学生候选人应品学兼优,在某一方面有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十分突出的成绩,其感人事迹和精神应具有普遍学习和宣传的价值。
特此通知。

附件:
“感动校园校园十佳”推荐(自荐)表

院学生工作部
院 团 委
200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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