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我院2006年毕业考试、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和就业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我院有普通本、专科毕业生2796名,其中本科生1631名,专科生1165名。为认真贯彻2006年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精神,确保我院顺利、圆满地做好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现将今年毕业考试、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和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前补考(仅限于预科期间的课程):
补考时间:6月4、5日。
考查课时间:5月29日—6月2日进行考查课考试;
毕业班停课时间:6月2日。
考试课时间:6月5日-6月12日。
结业生补考时间:毕业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必须参加下一届学生班级的毕业考试(望各系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2、6月13日—16日由各系进行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同时各系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定前由教务处和保卫处对材料进行审核);
3、6月16日前各系将毕业考试成绩及毕业前补考成绩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登记成绩并核查历年成绩登记表;由体育系统计体育达标情况;6月16日前将毕业鉴定、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交学生工作部。
4、6月17、18日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资格;
5、6月20、21日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审查毕业生资格和评审学士学位会议;
6、6月22日上午向院党委汇报毕业典礼准备情况;
7、6月22日下午—6月23日毕业班以系为单位和院领导合影,由学工部统一安排;
8、6月23日毕业生为学校做有纪念意义的事;
9、6月26日上午(星期一)举行毕业典礼;
时 间:新疆时间8时整
地 点:俱乐部大礼堂
内 容:(1)院领导讲话;(2)教师代表发言,由教务处安排;(3)毕业生代表发言;(4)在校生代表发言;(5)表彰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参加人员:院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各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生。
10、6月26日—27日为毕业生离校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分工
1、毕业教育由各系负责进行。毕业教育内容: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无神论教育,重点进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教育、自觉抵制“三股势力”的侵蚀;进行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教育,进行树立“先生存、后发展、先就业、后择业”的教育;使学生自觉树立起振兴边疆教育事业的观念,到基层、农村、边远艰苦地区、企业、厂矿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建功立业的思想。
2、毕业生补考结束后,要尽快将成绩入册,以使学士学位评定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生《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达标统计由体育系负责。
3、毕业生资格认定和学位授予工作由院学位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
4、毕业鉴定和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各系和学生工作部、团委按照我院的有关规定和评选条件组织安排。
5、毕业生为母校做有纪念意义的事,由各系和团总支具体组织。
6、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前将毕业生的各类手续准备完毕。
7、各系要抓紧对毕业生欠缴学费的催缴工作。
三、要求和部署
1、今年毕业的学生都要参加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工作。
2、毕业鉴定要按照《喀什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及就业服务实施细则》中的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对毕业生入学以来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认真的鉴定,特别要对毕业生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 民族团结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认真鉴定。 三好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20%,优秀毕业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降级、留级、考试作弊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 处分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
3、各部门分工职责:
(1)学生工作部、团委
①及时收集毕业生的各种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②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团委负责。
③要提前与客运站、火车站联系做好毕业生离校乘车工作。
(2)计财处
①须在发放毕业证前办理催缴学生学费清欠工作。
②及时统计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欠费毕业生名单。
(3)图书馆
①图书馆对毕业生还书情况进行清理;
②及时将未按时还书毕业生名单报学工部;
(4)组织人事部
①院党委组织部负责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②组织人事部及时将毕业生中党员的有关材料转交学生工作部归入学生档案;
(5)后勤服务中心
做好毕业生宿舍公物清点、归还工作;
(6)保卫处
①做好毕业生户口转迁工作,要保证毕业生离校时迁走户口;
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工作;
4、各单位要指派专人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各部门应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盖章,不可仅用手写体签字。
5、各系要教育毕业生遵纪守法;要教育毕业生爱护学校公物,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主动、自觉地做对母校有意义的事;要教育毕业生坚决杜绝借毕业离校之际,发生有损学校利益的各种行为。对因违法乱纪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有意损害学校公物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毕业资格。
6、严禁以考试、就业等为名向毕业生索贿;严禁毕业生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7、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工作,要对毕业生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满腔热情地关心、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上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负责本系毕业生的教育和鉴定工作。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政治秘书)、教学秘书、生活秘书、毕业班的辅导员(班主任)在毕业教育、 毕业鉴定过程中要始终在岗,负责到底。各部门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同志要以对学校负责、对毕业生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工作, 热情周到地为学生服务,保证学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喀什师范学院
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