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9月13日—10月12日是信仰伊斯兰的穆斯林群众传统的斋月。为了做好斋月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喀什师范学院关于教职工参加宗教活动的处理规定》和《关于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处理规定》,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无神论”教育,深入开展揭批“伊斯兰解放党”反动本质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渗透,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各教学单位要把以上教育活动落实于斋月开始前并贯穿于整个斋月。
二、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团组织的助手作用,各教学单位要召集学生党支部会议,各系领导、教师党员要参加学生支部会议,向学生党员讲解大学生和党员不该信仰宗教及不能信仰宗教的道理,深刻揭批“伊斯兰解放党”反动本质,要求每个党员带头抵御各种宗教意识和活动,带头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还要层层召开班、团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会议、层层动员,层层教育,明确要求学生不准从事任何宗教活动,务求工作做实做细。
三、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要在多样性上下功夫。要以群众活动为载体,通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丰富师生员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
院领导将分别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四、斋月前各单位要对我院学生校外住房情况进行自查,斋月期间每天都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并严格要求学生在校内住宿,对晚归、拒不回校者汇总后于次日10时(新疆时间)前报院学工部,学院将按照《喀什师范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及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五、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斋月期间晚自习安排在晚上6:30—9:00(新疆时间)进行。自习时间要保证学生一个不少,每个辅导员、班主任都必须到学生所在班级指导、帮助学生学习。院、系及有关部门领导每晚抽查,检查表于次日10时(新疆时间)前报学工部。
六、斋月期间,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的一日三餐,必须到学生食堂与学生一道进餐,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健康。
七、斋月期间,要强化三级值班制度和系领导、班主任进驻学生公寓制度。由系领导(或班主任)牵头,带领宿管科工作人员和楼委会人员在早上4:00左右(新疆时间)对有异常的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及时报保卫处查询。
八、斋月期间,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周边和校大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校大门出入人员的管理,晚上6:00(新疆时间)关闭大门,禁止学生出校门。
九、斋月期间,学生一律在下午4:30—6:00(新疆时间)开晚饭。6:00开始,全校民汉食堂、营业性餐厅等一律关门停业,具体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斋月期间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安排落实以上工作,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和发生影响学院稳定的人和事者,将依照院发《稳定工作责任制》追求其党纪政纪责任。

喀什师范学院
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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