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
一、院系简介
喀什师范学院座落于现代文明与古老传统完美结合的南疆重镇喀什市,是自治区设在南疆唯一的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师范学院,迄今已有45年的历史。学院现有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在校生一万余名,专任教师五百余名,正副教授一百九十余名。学院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培养合格中等学校教师和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的摇篮。
艺术系是学院富有朝气的后起之秀,现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三大本、专科专业。艺术系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规范,并拥有一座崭新的、功能齐全的艺术教学大楼,内有标准琴房上百间以及现代化的音乐演播厅、日本CASIO全套琴法集体课教学系统、标准的美术专业画室、美术光学摄影工作室、电脑美术实验室等全疆一流的艺术专业教学设施,可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
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系2007年面向全疆及疆外部分省区招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公布为准)
音乐学专业 民语言38名(本科5年)
汉语言30名(本科4年,其中疆内20名,民考汉3名,疆外10名)
美术学专业 民语言38名(本科5年)
汉语言38名(本科4年,其中疆内20名,民考汉3名,疆外10名)
舞蹈学专业 民语言24名(专科4年)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均可报考。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3、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4、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按照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美术专业考试由自治区招委统一组织进行。我院是自治区招委设在南疆的唯一统考点,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四地州的考生在当地招办领取《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后,持证于2007年1月27日-28日到喀什师范学院报名,1月29日上午10:30开始考试。取得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美术专业志愿。
美术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和速写。
2、报考我院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和舞蹈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考试地点和时间见本简章的附表一。
3、考生报名时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写考生姓名)。
4、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初试费和复试费。
5、2007年,我院音乐、美术(本科)、舞蹈(专科)专业考试在如下县市设报名点:喀什市、阿克苏市、奎屯市、焉耆县、奇台县、乌鲁木齐市。
五、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
初试:声乐、器乐作品各一首、舞蹈。
复试:视唱练耳、口试。(汉族考生加试《基本乐理》)。
2、美术学专业:素描、色彩、速写、口试。
3、舞蹈学专业
初试:舞蹈基本功。
复试:自编自演舞蹈组合,即兴表演,舞蹈片段。
六、考试的注意事项
1、音乐、舞蹈专业初试后公布参加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美术学专业考试所用画具,音乐学专业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伴奏资料均自备。
3、报考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的考生,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填报我院音乐、美术、舞蹈专业志愿;
七、录取及待遇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委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998)2892907 2891021 2890007 2892408 2890957
2890139
E-mail:ww-ks@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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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2005年) |
考试时间(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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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喀什师范学院) |
3月1日-2日 |
3月3日-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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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阿克苏艺术学校)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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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农二师师范学校) |
3月12日-13日 |
3月14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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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伊犁州教育学院)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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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奇台职业学校) |
3月12日-13日 |
3月14日-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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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新疆师范大学) |
3月15日-16日 |
3月17日-18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
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