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专业教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材是本系开展教学活动的基础,专业教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优劣,进而影响本系整体教学质量,做好专业教学教材的选用工作是维持本系正常的专业教学秩序和提高本系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标准

1、必须选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业教材,任何未经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个人编写教材、讲义一律不得作为本系教材选用。

2、本系专业教学教材的选用要符合本系学生整体的专业状况,并尽量区别对待师范性专业和非师范性专业教材的选用。

3、民族班级专业教学教材一律选用汉文教材。

4、本系专业教学教材要尽量选用21世纪优秀教材。

5、本系专业教学教材的选用要切实注意教材版本的更新,要尽可能选用最新版本的教材。

6、要注意教材选用的连续性,在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教材时须报系主管教学系主任批准。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本系教学秘书应于每学期根据学院教务处的教材征订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安排本系的专业教学教材征订时间,并将有关教材征订安排意见及时下发各教研室。

2、各教研室主任在接到相关教材征订通知后,应于两日内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研讨本教研室教材征订工作,并及时向系教学秘书上报教研室使用教材的名称、出版社、版本、编著者、征订编号等教材征订信息。

3、教学秘书应于学院规定时间内收集各教研室教材征订信息,并负责汇总整理。

4、教学秘书应将汇总整理后的本系教材征订信息报系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批。

5、经系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批后,教学秘书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及时将本系教材征订信息上报学院教务处教材征订部门。

三、教材选用的责任与追究

1、本系主管教学系主任直接领导本系教材征订工作,如因主管教学系主任督促工作不力、审核工作不认真造成本系教材征订工作延误或违反本系教材选用原则标准的,追究系主管教学系主任的领导责任。

2、本系教学秘书负责本系教材征订的详细工作安排、征订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等具体工作,如因教学秘书工作不力造成本系教材征订工作延误的,追究教学秘书的失职责任。

3、本系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教材选用的遴选和组织工作,如因教研室主任工作不力造成本教研室教材征订工作延误或违反本系教材选用原则标准的,追究教研室主任的失职责任。

                                           艺术系

                                        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