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 术 系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艺术系发(2005)4号 签发人:韩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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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关于对美术专业汉族班书法作业的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提高美术专业学生书法实际应用能力,适应社会需要,经我系美术教研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每周1、2、3的晚上为书法课,从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学生要利用晚自习时间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作业,直到毕业;
2、教师在指导学生的书法作业时,要重点放在毛笔字和钢笔字上;
3、指导教师要按照每位学生不同程度进行个别指导,指导应具体并有针对性,切勿急于求成;
4、每学期末,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作业进行评分,并报教学秘书存档,以便今后对照检查;
5、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作业,3次不完成作业的该门成绩为零分;
6、学生作业每周原则上不得少于10张(毛笔字和钢笔字作业的比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7、学生在前3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临帖上打牢基础,后一年要结合自己临帖心得,慢慢开始向创作过渡;
8、从2006年开始,我系每年在10月中旬举办临帖比赛,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9、此规定从2005年9月12日执行。
国画教研室
2005年11月5日